近日,家住保东村的居民报警称,有两辆外牌卡车连续两天趁着深夜在其家附近的公益林地内偷倒装修垃圾。崇明庙镇中队执法队员经调阅派出所提供的出警记录及监控录像,迅速锁定了当事人胡某。
在询问过程中,胡某表示其倾倒的装修垃圾出自城桥镇某小区一户正在装修的业主家中。对于为何要倾倒在公益林地内的原因,胡某则闪烁其词。在后续调查中,庙镇中队联合城桥中队对胡某反映的小区进行了核查,已确认上述装修垃圾确实出自该小区。
在此期间,执法队员对胡某进行了普法教育,告知其严禁擅自倾倒或随意处置装修垃圾,且清运装修垃圾也需要取得相应资质。
执法队员对胡某擅自倾倒装修垃圾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依法作出了罚款的行政处罚。当事人擅自倾倒的建筑垃圾也已委托取得装修垃圾清运作业资质的单位清运。
第五十一条第三款:装修垃圾应当由符合规定的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负责收运,物业服务企业等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将装修垃圾交由其收运。禁止擅自倾倒、抛撒装修垃圾。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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